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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丰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1521-2024-0224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丰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度海丰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汕尾市粤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海丰县附城镇荣港小区(嘉华楼)101号1,160,323.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度海丰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货物类(汕尾市粤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栏杆1.1m高钢制中心护栏粤安1.1m高钢制中心护栏2,100.00(m)470.45987,945.00
1-2栏杆0.8m高钢制中心护栏粤安0.8m高钢制中心护栏90.00(m)436.5039,285.00
1-3栏杆0.5m高钢制中心护栏粤安0.5m高钢制中心护栏90.00(m)407.4036,666.00
1-4栏杆?110mm×1000mm高示警桩粤安?110mm×1000mm高示警桩50.00(支)247.3512,367.50
1-5栏杆?89mm×800mm高示警桩粤安?89mm×800mm高示警桩100.00(支)203.7020,370.00
1-6栏杆标志牌(一杆两牌)粤安标志牌(一杆两牌)10.00(套)1,600.5016,005.00
1-7应急照明灯爆闪灯华晟达爆闪灯20.00(个)1,482.1629,643.20
1-8栏杆橡胶底座粤安橡胶底座310.00(个)58.2018,04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欣欣(采购人代表)、朱水权、朱武明、陈伟明、陈永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照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货物类)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2024年度海丰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1.6763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年度海丰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杆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汕尾市粤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2020.0022.8085.0011
安平县朝阳升金属网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6020.0030.0082.6022
广州市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8020.0024.6181.4133
福建康泰宏辉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0020.0024.1779.174
广东启宏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6020.0022.6178.215
广东众基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4020.0022.6877.0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660-6856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景小区B栋18号群英商厦7楼701室

联系方式:0660-6666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660-6666050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汕尾市粤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汕尾市粤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