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OITC-G230DY0013
二、项目名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4(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第4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6层605室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各项费用参考收费标准:1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4(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第4包):
服务类(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4-1 | 其他服务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第4包 | 中国专利申请代理工作、国外专利申请代理工作 | (1)应保证采购人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专利申报工作;(2)对采购人单位专利采用一专利一档案管理,并开展跟踪服务,定期向采购人单位报送申报明细表;(3)每年按需为采购人单位提供至少2次优质的咨询服务;(4)提供费用缴交提醒以及各种官方文件的转达服务,并进行费用垫付代缴,并及时配合做好报销结算工作;(5)对采购人单位专利产生费用按月进行更新统计,协助采购人单位做好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 | 3年(一年一签) | (1)服务供应商应每年按要求接受实验室考核。(2)专利代理机构应确保其代理申请的专利不会成为非正常专利申请。(3)若所代理专利申请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则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负责替实验室消除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代理专利申诉、专利撤回、专利代理费用抵扣等。(4)若给实验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则以5倍代理费为限赔偿实验室的直接经济损失。如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且影响恶劣,则实验室保留追究专利代理机构法律责任的权利。 | 1,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毅、王秀季、孙爱华(采购人代表)、赵祖国、林鸿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以每包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4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第4包 | 1.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4(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第4包):
1.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73 | 4 | 1 |
| 武汉科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通过 | 通过 | 80.56 | 5 | 2 |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07 | 6 | 3 |
|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0.53 | 1 | |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32 | 2 | |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通过 | 通过 | 81.33 | 3 | |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50 | 7 | |
| 北京八月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4.20 | 8 | |
| 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63.79 | 9 | |
| 广州华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通过 | 通过 | 59.31 | 10 | |
| 深圳市世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95 | 11 | |
| 南京禹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评审不通过 | ||||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评审不通过 | ||||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条款)评审不通过 | ||||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条款)评审不通过 | ||||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是否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评审不通过 | ||||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条款)评审不通过 | ||||
| 北京华夏泰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评审不通过 | ||||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
|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优惠率(%) |
|
4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第4包 |
1项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6层605室 |
17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1栋
联系方式:0769-89136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200号1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0769-26627023、020-87001523/ mye@oitc.com.cn、bxu@oi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明、徐兵
电 话:0769-26627023、020-87001523/ mye@oitc.com.cn、bxu@oitc.com.cn
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4:报价明细附件(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