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2-2021-00410
二、项目编号:441900032-2021-00410
三、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镇公共区域文化艺术标志采购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公共区域文化艺术标志采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市石磨坊雕塑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海鹰路108首层自编一楼之一(仅作写字楼功能用)(不可作厂房使用) | 6,500,000.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公共区域文化艺术标志采购):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其他陈列品 | 东莞市洪梅镇公共区域文化艺术标志采购项目 | 广州市石磨坊雕塑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1(项) | 6,500,000.00 | 6,500,000.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n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鲍泽睿 林君明 林碧华 曹亮帮
n采购人代表名单:梁淦洲
n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公共区域文化艺术标志采购):7.100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最终确定“广州市石磨坊雕塑景观艺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
联系方式:(0769)888451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联系方式:(0769)23362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婉怡
电 话:(0769)23362836
十一、附件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