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5-2021-00801
二、项目编号:441900025-2021-00801
三、项目名称:凤岗镇凤深大道中央防撞墙修复工程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凤岗镇凤深大道中央防撞墙修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财津商务大厦305室 | 1,978,397.33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凤岗镇凤深大道中央防撞墙修复工程):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隔离带(缺损修补)面积:1111.37平方米、防撞墙墩表面清洁打磨面积13310.09平方米。3.抹灰面油漆(防水腻子1遍,耐酸防腐涂料5遍)面积13310.09平方米、移动式隔离护栏2827米。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49天 | 陈杰 | 粤2441011025982 | 1,978,397.33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n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郑良奋 林军
n采购人代表名单:张晓敏
n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凤岗镇凤深大道中央防撞墙修复工程):2.28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凤岗镇凤深大道中央防撞墙修复工程):
经评审,一致推荐广东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19号
联系方式:0769-878618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联系方式: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嫦
电 话: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