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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等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1901-2021-04557

二、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等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聘用20名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协助开展食品抽验工作):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海基智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办公楼2303 1,939,000.00元

合同包2(购买清洁实验室器皿和洁净室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海基智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办公楼2303 421,0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聘用20名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协助开展食品抽验工作):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投标时须书面承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业费单价不超过人民币100元/人/月。备注:1、采购人2021年共聘用20名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保费按市财政标准执行,该四项经费2021 年预算181.9万元。公用及福利经费每年每人0.6万元,20人合计12万元,用于支付派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费、派遣人员的福利费、培训费、差旅费和办公经费等。其中用于派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费不超过公用及福利经费的20%,平均到每人每月的单价不超过100元。(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遣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人员到指定的用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派遣员工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岗;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用户更换合格的人员;派遣人员的工作由用户进行分配、管理,派遣员工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派出员工。 对派遣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2)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招聘派遣员工;负责派遣员工的录用、辞退、辞职手续办理;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录的派遣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的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计生、户口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3)中标人须依法为派遣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为派遣员工购买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发生工伤、重大疾病、非因公死亡等事故,中标人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中标人须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并依法办理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代缴代扣等事宜。(5)中标人主导处理与派遣员工相关的各种劳资纠纷,处理相关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6)中标人应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须根据采购人或用工单位的要求,教育派遣员工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工单位作出的合理工作安排和调度;(7)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对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派遣员工,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决定及时进行处理;2、中标人及其派遣员工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3、中标人应确实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须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4、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及时告知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24个月/1,939,000.00

合同包2(购买清洁实验室器皿和洁净室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其他服务外包清洁室验室器皿和洁净室服务要求:1、书面承诺派遣人员不少于6人,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随时增派1人。备注: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2021年预算为42.1080万元,后续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报价只对第一年费用进行报价,第二年服务期内如人员未超过7人, 费用保持不变。(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遣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人员到指定的用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派遣员工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岗;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用户更换合格的人员;派遣人员的工作由用户进行分配、管理,派遣员工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派出员工。 对派遣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2)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招聘派遣员工;负责派遣员工的录用、辞退、辞职手续办理;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录的派遣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的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计生、户口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3)中标人须依法为派遣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为派遣员工购买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发生工伤、重大疾病、非因公死亡等事故,中标人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中标人须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并依法办理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代缴代扣等事宜。(5)中标人主导处理与派遣员工相关的各种劳资纠纷,处理相关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6)中标人应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须根据采购人或用工单位的要求,教育派遣员工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工单位作出的合理工作安排和调度;(7)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对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派遣员工,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决定及时进行处理;2、中标人及其派遣员工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3、中标人应确实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须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4、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及时告知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24个月★要求:1、书面承诺派遣人员不少于6人,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随时增派1人。备注: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2021年预算为42.1080万元,后续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报价只对第一年费用进行报价,第二年服务期内如人员未超过7人, 费用保持不变。421,0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玉珍、吴石明、彭兴高、蓝明雄(采购人代表)、袁达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聘用20名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协助开展食品抽验工作):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购买清洁实验室器皿和洁净室服务):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畅园路黄芪街7号

联系方式:0769-2268768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769-28330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梅

电  话:0769-28330647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