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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2-00921
二、合同名称
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2-00921
四、项目名称
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9号胜安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769-23391619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中段胜安大厦15O1室
联系方式:0769-23391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 | 1(项) | 1,245,776.00 | 1,245,776.00 |
合同金额: 1,245,776.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肆万伍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曾意、夏治会、叶智谊
九、验收意见
(一)全市污水处理厂专家巡查服务 1.每个季度提交一份污水处理厂专家巡查总结报告,年度提交一份年度巡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每个季度按巡查情况提交巡查记录表,原则上每家污水处理厂填写一份巡查记录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3.每个季度按巡查情况提交巡查整改意见表,原则上每家污水处理厂出具一份巡查整改意见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4.每个季度汇总巡查得分低于 90 分的污水处理厂,并监督每个污水处理厂根据整改意见表提交整改报告。(二)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服务 1.每个季度提交一份分散式专家巡查总结报告,年度提交一份年度巡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每个季度按巡查情况提交现场考核表,原则上每座污水处理设施提交一份现场考核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