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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二次)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2-00921

二、合同名称

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2-00921

四、项目名称

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9号胜安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769-23391619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中段胜安大厦15O1室

联系方式:0769-23391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项目1(项)1,245,776.001,245,776.00

合同金额: 1,245,776.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肆万伍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曾意、夏治会、叶智谊

九、验收意见

(一)全市污水处理厂专家巡查服务 1.每个季度提交一份污水处理厂专家巡查总结报告,年度提交一份年度巡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每个季度按巡查情况提交巡查记录表,原则上每家污水处理厂填写一份巡查记录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3.每个季度按巡查情况提交巡查整改意见表,原则上每家污水处理厂出具一份巡查整改意见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4.每个季度汇总巡查得分低于 90 分的污水处理厂,并监督每个污水处理厂根据整改意见表提交整改报告。(二)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家巡查服务 1.每个季度提交一份分散式专家巡查总结报告,年度提交一份年度巡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每个季度按巡查情况提交现场考核表,原则上每座污水处理设施提交一份现场考核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