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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Z22411938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元南街16号902室2,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餐饮服务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执行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执行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嘉敏(采购人代表)、陈念、葛泰、何丽红、吴真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按下列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的(收费基准金额按项目预算260万元计算):1.中标金额(100万元或以下),招标收费费率1.5%; 2.中标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8%; 3.中标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45%;4.中标金额(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25%; (2)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4)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7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7.6040.0087.6011
中山兴中岐安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8040.0086.8022
广东明顺餐饮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4040.0085.4033
中膳健康科技(中山)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2040.0085.204
广东宝盛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2040.0083.205
广东凯翔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4040.0079.406
深圳市兴心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4033.0075.4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司法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

联系方式:88363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方式:07608881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