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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HMZS202206GKC00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华庭201卡1,376,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

服务类(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空气污染治理服务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招标单位指定范围满足招标文件所有需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文件要求1,376,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洪方、叶斌、苏进益、陈子林(采购人代表)、刘结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计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5)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6)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广东宏茂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交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138088516010002143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中标人缴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1.4407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通过通过36.4050.008.5094.9011
壹点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8038.0010.0081.8022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2033.009.0873.28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88318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联系方式:0760-88331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文

电  话:0760-88331748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2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招标文件(2022061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