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692-219CZST6020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海琴路3号 | 单价: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3年(36个月)的食盐储备服务,储备数量为1650吨,入库的市级储备食盐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质量标准 | 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 | 负责储备食盐在库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严格执行储备食盐年度储备计划,及时报送储备信息业务、财务报表和报告;储备食盐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及储存安全,及时办理储备补贴申领等有关事项,详见响应文件 | 双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约定的实施时间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入库的市级储备食盐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质量标准 | 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爱萍、何曼丽、杨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 980号)服务类标准收取(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服务费按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作为计费依据)。(2) 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 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银行划帐 、电汇 、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 (4) 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 :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成交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地址:中山中山四路88号盛景尚峰3座2- 5层; 帐号:7609000177101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3.868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元/吨/年)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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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00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0760-883837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6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瑞铿
电 话:0760-8836191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1年12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pdf
中山市食盐储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11108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