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0784-2023-021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鹤山市春节城区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鹤山市春节城区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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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辉广告有限公司 | 鹤山市沙坪裕民路35号二层之1 | 1,89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鹤山市春节城区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服务类(江门市鹤辉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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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2024年鹤山市春节城区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1)鹤山公园北广场组景:规格:20米长×4米宽×5米高(不含摆花),工艺:钢结构造型,部分为传统发光花灯工艺、含线路、整体安装维护及拆除人工(2)城区公园组景:南山公园广场、北湖广场正门广场,规格:北湖广场正门广场7米长×2.4米宽×4米高(不含摆花),南山公园广场6米长×2米宽×3.4米高(不含摆花),工艺:钢结构造型,部分为传统发光花灯工艺、含线路、整体安装维护及拆除人工(3)文化中心正门广场组景,规格:20米长×4米宽×5米高(不含摆花)工艺:钢结构造型,部分为传统发光花灯工艺、含线路、整体安装维护及拆除人工(4)城区支架挂设灯笼,人民东路(铁夫路~文华路)110套、文明路(前进路~人民路)44套、前进路(新华路~人民路)80套,费用含铁架制作、挂灯笼串及拆除人工(5)城区树木挂设灯笼,鹤山公园、文化中心、北湖公园、南山公园、口袋公园、人民西路、人民路、人民东路(越塘路口-文华路)、新城路、新华路(前进路-新城路)、铁夫路(鹤山大道-大鹏路)、文华路、大鹏路、隔山街、鹤山大道(江门大道-铁夫路)、鹤山大道与人民南路交叉口、鹤山大道与前进南路交叉口、鹤山大道与大岗路交叉口、鹤山大道与江沙路交叉口、北湖路与新湖路交叉口、中山桥、雁前路佛开高速出入口等位置挂设灯笼;12寸-18寸稠面钢丝灯笼约60000个,含安装材料、人工及拆除人工(6)鹤山公园灯笼,鹤山公园罗马柱大灯笼28个(需内置灯泡并接电源)(7)时花种植:佛开高速雁山出入口花圃、人民东路与铁夫路交叉路口花圃、人民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花圃、鹤山大道与江门大道交叉口花圃,时花种植需根据面积要求与参考平面图进行种植设计,灌溉保养时间至少为90日,品种与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1、佛开高速雁山出入口花圃种植大花海棠200平方米;2、人民东路与铁夫路交叉路口花圃种植一串红290平方米、矮牵牛(粉红)120平方米;3、人民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花圃种植大花海棠140平方米、三色堇175平方米;4、鹤山大道与江门大道交叉口花圃种植一串红350平方米、三色堇60平方米。时花摆放,鹤山公园北广场、南山公园广场、北湖广场正门广场、文化中心正门广场,时花摆放含木围栏设置,需根据面积要求与参考平面图进行摆放设计,灌溉保养时间为30日,品种与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1、鹤山公园北广场摆放十八小姐(中)11.9平方米、石竹57.3平方米、勒杜鹃34.9平方米、金鱼草(粉花)14.6平方米、黄菊(中)37.3平方米、一串红15.1平方米;2、南山公园广场摆放十八小姐(中)9.5平方米、黄菊(中)11.7平方米、金鱼草(黄花)17.5平方米、石竹10.5平方米、孔雀花(橙花)8.3平方米;3、北湖广场正广场摆放东莞红(矮)15.1平方米、石竹14.8平方米、黄菊(中)8.1平方米、金鱼草(黄花)16.6平方米、孔雀花(橙花)12.8平方米、十八小姐(中)16平方米、大花海棠(粉红)2.6平方米;4、文化中心正门广场摆放大花海棠(粉红)24.5平方米、东莞红(中)12.3平方米、黄菊(矮)12平方米、勒杜鹃30平方米、一串红41.6平方米、石竹36.9平方米、黄菊(中)22.7平方米。 | 120日历日,包含灯饰组景、挂设灯笼、时花摆放、时花种植的完工时间30日历日,灯饰组景、挂设灯笼、时花摆放维护时间30日历日,时花种植维护时间90日历日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1,898,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仕展、胡启棠、梁彩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1760.00元。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账户(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备注: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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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4年鹤山市春节城区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 2.17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年鹤山市春节城区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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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辉广告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7 | 40.00 | 10.00 | 91.67 | 1 | 1 |
广东新导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33 | 10.00 | 10.00 | 62.33 | 2 | 2 |
鹤山市润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00 | 6.00 | 9.99 | 56.99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联系方式:麦先生/0750-886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何先生/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江门市鹤辉广告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江门市鹤辉广告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