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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0784-2023-01056

二、项目名称: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17号1,458,380.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

工程类(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电力系统安装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新建供电线路总长2460米,均按单回路设计,线路起点为110kV址山站10kV云乡线#47塔,终点至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厂区,新装5台400kVA临时专用台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麦源富二级建造师GD0872841,458,380.0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建华(采购人代表)、陈其标、黎竞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100.00元。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账户(户名: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09200131114)。备注: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1.61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临时用电配电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9750.0010.0097.9711
珠海市恒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0712.009.9754.0422
台山市宁华电力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709.009.9152.61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750-8315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中欧创新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13428675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陈女士/13428675660

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