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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0784-2023-00684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璞境生态保护技术有限公司-1折扣率:100.00%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层02房折扣率: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璞境生态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环评项目技术评估、储备库专家评审以及重点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评审服务按照采购要求,接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的委托,开展技术评估服务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专家评审、重点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专家评审按磋商文件指定的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12个月)以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1,000,000.00

服务类(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环评项目技术评估、储备库专家评审以及重点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评审服务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接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的委托,开展技术评估服务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专家评审、重点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专家评审。1、成交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导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地组织专家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专家评审工作,对评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全部责任,并负有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判断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效果,能确保企业隐患排查报告质量达到《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中的要求,避免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出现疏漏。技术评估意见应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的质量问题等2、成交供应商项目储备库建设前期建设费用的技术咨询工作应按照国家、省和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要求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工作需要,根据拟上报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农村环境整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整治等重点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充实完善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确保资金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项目即可落地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资料收集汇总、资料完善与资料申报,具体如下:①摸底调查、收集项目基本资料,协助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市级项目库建设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及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编制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等。建设内容应明确项目规模、工艺、选址、工程量(土建、设备及安装);实施进度计划应明确招投标、开工、试运行及验收(完工评价)等主要环节的时间节点;资金使用计划应明确资金用途及支出计划;绩效目标应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申报资料需明确实施范围、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总投资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绩效等相关信息。②根据项目情况,批量组织召开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项目纳入鹤山市级资金项目库。3、成交供应商需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情况,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技术评估有关的工作。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负责人,如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派出的评估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评估任务,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评估项目,由此造成责任或损失的,全部由该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5、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估项目,提交评估成果。对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办理评审项目延期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可以延期;对未经批准或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主要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0条”及“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中的“第(六)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提供完善的项目成果,以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顺喜、黎俊旺、易健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每家成交供应商按人民币壹万元整÷成交供应商个数计算收取,即每家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000元。
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账户:
户名: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号:721157748639。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1.000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璞境生态保护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3338.0010.0090.3311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通过通过42.0036.009.0087.0022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通过通过37.6738.009.0084.6733
备注:广州市璞境生态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7号701房。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联系方式:0750-899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

联系方式:0750-3503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电  话:0750-3503585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璞境生态保护技术有限公司).pdf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3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