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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WXCG2025045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上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兴隆新一区59号首层102房3,274,869.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

工程类(广东上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房屋施工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完工期:90日历天冼文玉粤2442016201608610、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3,274,869.0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万英、李泽坚、周荣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并结合市场调节价,按中标(成交)价的0.70%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机构垫付的招标文件论证专家费(若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费(若有)、评标期间评标费(包括评标专家劳务费、评标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评标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在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3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划入以下帐户:全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3302512010000238,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2.7924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鹤城镇二区生活配套周边提升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上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2.6730.009.4792.1411
广东博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0.0028.009.3087.3022
广东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8.3328.0010.0086.3333
深圳市明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6716.009.3762.044
广东谦盛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6722.009.3562.0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联系方式:0750-8398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0750-881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0-8810071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上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上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