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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201D20N0970)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724-2201D20N0970

二、项目名称: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项目、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蓬江、鹤山、恩平分局审批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折扣率:100.00%

合同包2(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江门市局本级审批、江海、新会、台山、开平分局审批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江门市胜利北路140号折扣率: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项目、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蓬江、鹤山、恩平分局审批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环境治理服务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B包)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一)供应商应全面负责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导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审查工作,对评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全部责任,并负有保密责任。(二)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项目选址踏勘、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意见等工作。(三)供应商需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情况,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有关的工作。(四)供应商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负责人,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派出的评估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评估任务,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评估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估,提交评估成果。对非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办理评审项目延期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对未经批准或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的将按本技术服务要求相关规定处理。(六)响应供应商应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相关专业内容及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660,000.00

合同包2(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江门市局本级审批、江海、新会、台山、开平分局审批项目)):

服务类(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其他环境治理服务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A包)江门市(一)供应商应全面负责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导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环 评文件技术审查工作,对评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全部责任,并负有保密责任。 (二)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 项目选址踏勘、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出具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意见等工作。 (三)供应商需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评估工作情况,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有关的工作。 (四)供应商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负 责人,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派出的评估人员不足以按期保 质完成评估任务,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 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评估项目,由此 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估,提交评估成 果。对非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的,供 应商应按规定办理评审项目延期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 对未经批准或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的 将按本技术服务要求相关规定处理。 (六)响应供应商应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一)服务计费标准本项目各基准单价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3万元/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技术评估费2.5万元/个,含专章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 评估费2万元/个;核与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危险废物经 营(收集)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资格证技术评 估费2.3万元/个;2022年度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包干价15 万元。上述经费包括完成单个评估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 成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成本、现场勘察成 本、专家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评审费、专家接送车辆 租赁费、专家评审会场租赁费、专家评审会工作餐费、其 他会务费等费用)、利润、税金等费在内完成单个项目所 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6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健快、张志亮、谭泳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改价[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

代理服务费金额:

n合同包1(2022年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项目、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蓬江、鹤山、恩平分局审批项目)):0.9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n合同包2(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江门市局本级审批、江海、新会、台山、开平分局审批项目)):1.0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2年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审核项目、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蓬江、鹤山、恩平分局审批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通过40.0048.0010.0098.0011
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通过34.0048.0010.0092.0022
粤风环保(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4.338.0010.0032.3333

合同包2(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江门市局本级审批、江海、新会、台山、开平分局审批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通过34.0048.0010.0092.0021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通过37.0048.0010.0095.0012
粤风环保(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3.008.0010.0031.00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联系方式:0750-3502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山

电  话:020-3786051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9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