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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1-02868

二、项目编号:JM2021-A063

三、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大院采购物管外包服务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07/2508房18,538,992.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物业管理服务市局大院物管外包服务项目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6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8,538,992.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7

n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梁英坚 缪永杰 李俊平 赵华 黄健超 陈晓红 

n采购人代表名单:李俊钊

n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2010.0050.0099.2011
广东建投嘉昱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通过20.002.0049.9571.9522
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1.600.0049.9471.5433
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没有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私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3.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要求;(2)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薪酬分配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提供具体、清晰、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的规定,认为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为投标报价、服务期、“★”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提供预留采购份额的承诺函),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实质性内容的要求,如果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的要求。基于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第19.8条规定:“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拒绝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投标,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因系统原因,具体详见附件(以附件内容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公安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0-32603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遴广

电  话:0750-3509010

十一、附件

1、A063中标公告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A063中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