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CXCG20230021
二、项目名称:高要区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高要区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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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沿江二路26号 | 1,222,353.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高要区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类(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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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高要区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个月 | 谢水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1,222,353.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立志、黎瑞升、朱爱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2.响应供应商应签署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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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高要区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 1.155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高要区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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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83 | 30.00 | 30.00 | 93.83 | 1 | 1 |
中水投(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20 | 27.00 | 29.85 | 86.05 | 2 | 2 |
广东雄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3 | 17.00 | 29.94 | 76.97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96号
联系方式:0758-8398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21号
联系方式:0758-2283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 话:0758-2283197
广东创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