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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XDR2024-CG-007

二、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棠下镇新昌社区昌盛一路40号下浮率:0.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工程类(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建筑工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天林小娟粤24420212022022551,255,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海林、雷明阳、刘庆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1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0050.009.9692.9611
广东冠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9.0042.5010.0081.5022
清远市腾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0.0015.509.9945.49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滨江路31号

联系方式:13416587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锦霞路万基金海湾豪庭B区6栋803

联系方式:18023303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柏林

电  话:18023303850

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