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QYYJ2025-003
二、项目名称: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清远市清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3号凯旋门12栋202铺201 | 投标下浮率:0.6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工程类(清远市清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试运行,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郭振宇 | 粤2442019202002631 | 3,409,710.63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承镇(采购人代表)、陈冠奇、林敏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 “工程类”标准,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12%;如非招标代理原因造成重新招标的,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上浮2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肆拾叁元捌角壹分(¥23643.81),计算过程如下:1000000*1%=10000(元)(3409710.63-1000000)*0.7%=16867.97(元)(10000+16867.97)*88%=23643.81(元)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 2.364381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清远市清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00 | 30.00 | 9.91 | 83.91 | 1 | 1 |
| 深圳市嘉闰州生态建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33 | 30.00 | 9.98 | 72.31 | 2 | 2 |
| 深圳市荣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30.00 | 9.96 | 69.96 | 3 | 3 |
| 福建万禹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30.00 | 9.90 | 69.90 | 4 | |
| 广东建元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67 | 25.00 | 10.00 | 59.67 | 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982035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逸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一座19层A号
联系方式:17728723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俊旭
电 话:17728723374
清远市逸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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