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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5101-2024-00821

二、项目名称: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广州粤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2,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广州粤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开展《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符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报告书文件。1)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资料满足环评工作需求后125个日历日内提交《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报告书(送审稿)》,并协助采购人获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在审查报告后,根据审查意见在取得修改报告所需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1期:(1)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将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2)验收时间: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项目最终成果后,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项目验收。(3)验收标准: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2,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桂芳(采购人代表)、杨晓锋、林晓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标准计算后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定》的通知和饶府规〔2021〕1号文下浮20%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2.1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广州粤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1.6711
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1.9022
广东蓝清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9.20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潮州港管委会

联系方式:0768-260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饶平县黄冈镇新合太公园村东路顶北侧8号

联系方式:136714141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  话:13671414194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