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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4-03 17:25:18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03952

预算金额:289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凌静敏

项目负责人:凌静敏

一、项目编号:ZZ22501338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2号自编二栋203(仅限办公用途) 2,83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

服务类(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止。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彩标、李龙、陈小英、温杏玲、徐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收取: 1.中标金额(100万元或以下),招标收费费率1.5%;2.中标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1.1%;3.中标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8%;(2)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 3.5154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档案管理和诉讼事务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80 41.00 9.53 95.33 1 1
广东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80 41.00 9.44 94.24 2 2
广东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30 37.00 9.47 80.77 3 3
广东亚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40 22.00 10.00 57.40 4
中山市兰台档案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3.80 17.00 9.36 50.16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联系方式:0760-88880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联系方式:0760-88808187、8881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小姐

电  话:0760-88808187、8881160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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