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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4-18 17:31:56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1459

预算金额:115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小芳

项目负责人:林晨

一、项目编号:GZSWMZ25FC03001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兴宁市兴城曙光南路就业大厦 1,14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按合同约定日期,满1年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文军(采购人代表)、赖荣福、胡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其他补充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1.618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通过 通过 44.33 36.67 9.92 90.92 1 1
广州韬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67 34.67 10.00 70.34 2 2
梅州市中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00 21.67 9.90 62.57 3 3
梅州众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00 17.00 9.91 59.91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

联系方式:0753-368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层

联系方式:0753-219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晨

电  话:0753-219919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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