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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8 17:28:21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4032
预算金额:1773524.7600
采购品目: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温海城
项目负责人:韦亨达
一、项目编号:0835-240Z23305201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35号2幢601-606室 | 1,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工程类(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 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喷淋工程、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消防水池泵房-水位监测工程、室外消防喷淋主管工程、室外电力及自动报警主线工 程等。 | 自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提供满足施工场地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时间为准) | 林宅民 | 粤1442022022304251 | 1,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婀娜、陈尚军、邓国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工程招标”规定进行计算成交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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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 1.4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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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33 | 34.00 | 25.00 | 93.33 | 1 | 1 |
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00 | 35.00 | 24.94 | 90.94 | 2 | 2 |
广东诚安时代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33 | 17.00 | 23.39 | 68.72 | 3 | |
广东安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项目安全员,项目负责人评审不通过 | |||||||
广东恒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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