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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YCZBH250012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联达路7号(厂房)1楼7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中兴三路17号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签订合同后3个自然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一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伟锋(采购人代表)、孙吉光、黎木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7544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4.0030.009.9593.9511
惠州市裕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0020.009.9574.9522
广东金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7.0016.009.8772.8733
福建食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9.0013.0010.0072.00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三路17号

联系方式:0752-5500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镇中心村工业区东(茂森工业园区东侧)

联系方式:0752-202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2-2022613

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