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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PZ2025-100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屏湾一路199号南湾公交首末站(办公楼)2,214,920.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服务类(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服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要求的服务范围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要求的服务要求服务期限为为2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首次签订服务期为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个服务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和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卓雅(采购人代表)、胡萍、王睽峰、罗淞尹、罗云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中标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服务招标费率为1.8%;中标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服务招标费率为0.96%,按差额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2.9663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0045.007.3794.3711
广东中美膳食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0044.5010.0090.5022
广东中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0044.007.3787.3733
深圳市兴心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0045.009.2087.204
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9.0040.007.7576.755
珠海新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007.009.2144.216
珠海市东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5.0010.009.2044.2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0756-7266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万春

电  话:0756-2550023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