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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智能辅助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SLC1-24085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智能辅助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智能辅助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5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智能辅助项目):

服务类(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扣划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7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续冻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7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审批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3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执保关联扣划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7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签章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3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数字驾驶舱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10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冻结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70,000.00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总对总普查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实施,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供2年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家驹(采购人代表)、黄毅源、苏丽萍、高嘉杏、黄仔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计算收取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智能辅助项目0.76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智能辅助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8037.0015.0096.8011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2037.009.0992.2922
广东省恒迅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806.0010.0459.8433
广东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806.009.0258.82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8号

联系方式:0763-386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方式:0763-338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幸男

电  话:0763-3382025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