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35-240Z23305201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35号2幢601-606室1,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工程类(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喷淋工程、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消防水池泵房-水位监测工程、室外消防喷淋主管工程、室外电力及自动报警主线工程等。自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提供满足施工场地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时间为准)林宅民粤14420220223042511,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婀娜、陈尚军、邓国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工程招标”规定进行计算成交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1.4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3334.0025.0093.3311
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0035.0024.9490.9422
广东诚安时代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3317.0023.3968.723
广东安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项目安全员,项目负责人评审不通过
广东恒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