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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子项目2)[GZSW24146FG2018]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SW24146FG2018

二、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子项目2)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子项目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24-25楼8,9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子项目2)):

服务类(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门禁与广播系统建设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软、硬件系统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项目完成终验通过之日起三年满足招标要求 559,06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六专四室建设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软、硬件系统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项目完成终验通过之日起三年满足招标要求1,452,0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智慧档案库房建设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软、硬件系统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项目完成终验通过之日起三年满足招标要求3,358,2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检通道建设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软、硬件系统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项目完成终验通过之日起三年满足招标要求583,7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科技法庭建设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软、硬件系统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项目完成终验通过之日起三年满足招标要求2,996,97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伟业、柯金梅、崔海涛、李小青、曹重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定额收取,为人民币柒万玖仟玖佰贰拾伍元整(¥79,925.00)。注:(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子项目2)7.992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子项目2)):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9.2028.009.9597.1511
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6.6019.009.9455.5422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8019.009.9251.723
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1.4016.0010.0047.40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

联系方式:0758-2625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