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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35-240Z23301221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07/2508房5,030,792.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司法辅助服务按照采购人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按照采购人服务标准提供服务5,030,792.2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蒙庆全、钱方、覃达文、赖文华、章燕贞、邓国荣(采购人代表)、陈秋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中标服务费。例如某项目每年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共三年,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00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万元*3=20.85万元。(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回。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4.713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0045.008.8084.8011
广东汇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6.5727.0010.0063.5722
广东珠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6.4315.008.7950.2233
广州实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3.435.009.7638.19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