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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0001-2023-44774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肉类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东郊镇盘龙桥(向丽农贸市场内)下浮率:5.00%

合同包3(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梅州市彬芳大道8号工业区A栋下浮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肉类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肉类食材配送服务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要求576,000.00

合同包3(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404,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伟龙、陈锋、陈元双、张京、刘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2肉类食材配送服务0.864中标(成交)供应商
3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0.60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2(肉类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2.0032.209.7993.9911
蕉岭县太乙崇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3026.4010.0073.7022
梅州市启如源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5.5011.009.4935.993/
梅州市原农农业种养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4.5010.009.5934.094/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不通过,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合同包3(副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3.2033.4010.0096.6011
梅州市李家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1.9019.409.7951.0922
梅州市长锦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2.706.409.6928.793/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不通过,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159号

联系方式:0753-2186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东汇城D2写字楼1004号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3-2259923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pdf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