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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1、13至15等层空调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SW23146GC117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1、13至15等层空调改造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1、13至15等层空调改造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基立新村东路3号之一首层之一、负一层、负二层(仅限办公)3,932,576.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1、13至15等层空调改造工程):

工程类(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建筑工程空调改造工程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78日历天陈琛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20062008100533,932,576.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昊(采购人代表)、钟坤娜、章泽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费率1.1%。(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1、13至15等层空调改造工程4.725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1、13至15等层空调改造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6726.0020.0086.6711
广东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6711.0019.8366.5022
广州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673.5019.8755.0433
广东万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不通过
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20-83592216-832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