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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库房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GZSW23146FC2023]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SW23146FC2023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库房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数字档案库房系统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24-25楼 2,90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数字档案库房系统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设备运行维护费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运维运营服务,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支持,保障档案库房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接口开发等运营服务,相关服务标准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梅江区人民法院运维体系及标准的相关规定。整体服务期限3年。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运维运营服务,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支持,保障档案库房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接口开发等运营服务,相关服务标准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梅江区人民法院运维体系及标准的相关规定。整体服务期限3年。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设备验收;软硬件基础设施租赁及运营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起算时间以设备验收之日起算。满足本项目服务标准248,8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设备租赁服务智慧档案库房综合管理系统、RFID档案管理系统库房前端软硬件、后端设备等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协同处置。租赁服务期为3年。3年租赁期后全部租赁的软、硬件设备(包括硬盘等存储介质)中标人均不收回,均归采购人所有。智慧档案库房综合管理系统、RFID档案管理系统库房前端软硬件、后端设备等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协同处置。租赁服务期为3年。3年租赁期后全部租赁的软、硬件设备(包括硬盘等存储介质)中标人均不收回,均归采购人所有。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设备验收;软硬件基础设施租赁及运营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起算时间以设备验收之日起算。满足本项目服务标准2,657,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瑞英、李伯美、周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成交金额 100万元以下,费率1.5%; 100-500万元,费率0.8%。(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数字档案库房系统租赁服务3.024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数字档案库房系统租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7.3326.008.9992.3211
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7.3316.008.9872.3122
广州威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670.0010.0053.67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4号

联系方式:0753-2196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83592216-81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最终承诺报价书(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