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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LF0122GZ14ZC50A

二、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石牙路1号10,5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服务类(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2年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10,5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邝惠冰(采购人代表)、孙淑卿、郭伟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固定额收费:人民币30,000.00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3.0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

最低价法排序表

合同包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推荐排名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0,510,000.00元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的“中标(成交)金额10,510,000.00元及上表中的‘最终报价’均为本项目两年的采购预估总价”,具体报价信息如下: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中标单价:人民币2.9元/0.63公斤/床.日

超重部分中标单价:人民币4.61元/公斤

3、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信息为智慧云平台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现将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补充如下:
(1)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含:1、院本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2、惠福分院: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123号;3、合群门诊: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7号;4、广湾十八商务港医学研究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9号。
(2)服务要求:中标人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对采购人各院区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运,保证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应急响应计划,以保证医院的医疗安全。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标准: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联系方式:龙女士 020-83827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60/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吴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60/142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相关附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