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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BR-ZC-20230401

二、项目名称: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开发区世纪大道供销社办公大楼四楼之二1,485,999.3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

工程类(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市内电缆工程铺设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更换电缆电箱、动力照明灯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电箱、PVC电线管、室内塑料排水管件、拆除原有弱电设备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按施工图纸施工,按实结算。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报价总价应包括: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包完成施工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措施费、包夜间施工、错峰施工和因赶工期所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包完成施工规定由施工方负责的规费、保险费及税收等一切费用,包环境保护、按施工工期完成施工、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施工。按招标文件要求郑少玲粤高职证字第1700101011793号1,485,999.3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秋明(采购人代表)、庄炯宣、郑铭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13494.00】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玖拾肆元整)。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1.3494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金平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路改造工程(不包括首层执行局办公区域、第五层、第六层)):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5.6725.0010.0090.6711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1.0025.009.9985.9922
广东新荣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6710.009.9562.6233
广东丰立达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677.009.9755.6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8号

联系方式:0754-8852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北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高新区科技东路11号2幢四楼A10号

联系方式:0754-8888-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754-8888-0851

广东北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