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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WX023FGG02001GD

二、项目名称: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普宁市万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普宁市大坪镇大坪村大坪小学球场面前第3栋首层东起第二间1,994,0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类(普宁市万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采购人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2023年05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按招标文件和采购人标准1,994,03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润之、朱晓楠、白勇勇、白全全、方选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2.295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普宁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普宁市万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0.2019.009.8779.0711
揭阳市新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8.4014.009.8572.2522
揭阳市凯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2014.0010.0068.2033
广东佳裕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投标供应商提交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

联系方式:0663-2935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南山社区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第182幢首层105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3-287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663-2878655

广东万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普宁市万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