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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PCGD243150FG061F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701室3,9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文化艺术服务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不包含学术专员劳务费及专家论证、咨询和验收的相关费用)本项目对列入“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佛山、梅州、汕尾、湛江、肇庆、潮州、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 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需不低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试行本)》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需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需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在2025年12月前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试行本)》3,230,000.00
1-2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学术专员劳务费(固定报价)本项目对列入“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佛山、梅州、汕尾、湛江、肇庆、潮州、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 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需不低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试行本)》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需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需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在2025年12月前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试行本)》300,000.00
1-3其他文化艺术服务专家论证、咨询和验收的相关费用(固定报价)本项目对列入“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佛山、梅州、汕尾、湛江、肇庆、潮州、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 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需不低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试行本)》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需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需经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在2025年12月前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试行本)》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惠、胡大芬、张容容、林许洋、朱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收费标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3.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4040.008.9191.3111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6040.008.8289.4222
广东非遗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9.405.508.8233.723 
广州开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7.403.0010.0030.40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0-82156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20-8318728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