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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35-220Z23306372

二、项目名称: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201房自编B2(仅限办公)5,7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服务类(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满足招标及采购人要求项目建设工期要求为8个月,其中包括设备供货、系统集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及上线试运行等满足招标及采购人要求5,7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虎、邓毅、杨斌、王美玲、李舒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按成交金额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600-500)万元×0.45%=0.45万元,合计收费=1.5+3.2+0.45=5.15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5.04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新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9.5040.009.8699.3611
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7017.009.8565.5522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8020.009.9461.7433
广东圣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704.0010.0036.70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