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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HZ25-007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西路2号3#1楼5房结算率: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餐饮服务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试用期结束后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出现配送食材质量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或因所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日初、王小玉、张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按人民币伍仟元计算。 收费标准=基准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①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80%(无速算增加数), ②基准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32%(速算增加数为0.48万元), ③基准金额 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96%(速算增加数为2.28万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658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7.3340.008.8596.1811
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6740.008.7689.4322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3340.0010.0088.3333
广东顺发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3340.008.9587.284
珠海市祥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0040.008.9586.955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0040.008.9585.956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0039.008.8584.857
珠海市鸿瑞农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3340.009.4484.778
珠海市正山饮食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0036.008.9580.95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13栋三楼301

联系方式:17707562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劭熙

电  话:17707562629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