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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PZ2022-029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吉柠路34号结算费率:8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有关服务。2.严格按照甲方授权范围,从严约束服务工作内容。3.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乙方选派专业技术对口的、具有较高技术素养的人员,投入到该项目的服务工作之中。4.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它与该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妥善处理各方意见,把服务工作做得细致入微。5.按照“热情服务,认真严格”的指导思想,认真负责地做好该项服务的各项内容。讲究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文明礼貌。6.做好善后服务,保证服务项目善始善终。乙方所提供的物品、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或市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2022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质量及验收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供货合同要求。验收时间:现场验收。验收方法: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对供应商每天配送的食材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同类所需食品。3,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华军(采购人代表)、肖子深、李华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的按照肆仟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n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3.26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3343.0010.0088.3311
珠海市杰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0045.009.6785.6722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6733.009.3773.0433
食安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报价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2号

联系方式:0756-578878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6-2255677、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电  话:0756-2255677、2550023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