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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GZSW21146FG4188)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鹤山市赐丰农牧有限公司鹤山市金水东市场1座4A铺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招标文件要求1,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伯春、谢婧、胡志豪、邓国荣(采购人代表)、叶延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下浮20%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注:(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中标服务费=采购预算金额计算出的中标服务费。(4)投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n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1.3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鹤山市赐丰农牧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8048.608.7493.1411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0049.609.1292.7222
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0049.608.7491.343
鹤山市展翔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8048.209.2289.224
鹤山市沙坪邓氏食品配送中心通过通过26.6040.9010.0077.50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2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鹤山市赐丰农牧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鹤山市赐丰农牧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