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35-210Z22409271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九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广棠西路18号三楼A053房 | 1,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商务服务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服务 | 江门两级法院审判专题宣传 | 按照磋商文件附表1技术参数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达到行业标准及江门两级法院使用需求 | 1,7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伟操、史向兵、袁志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2.4=3.9万元(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2.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州九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33 | 25.00 | 16.47 | 86.80 | 1 | 1 |
| 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00 | 6.00 | 20.00 | 57.00 | 2 | 2 |
| 深圳微盐红擎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5.67 | 14.00 | 16.20 | 45.87 | 3 | 3 |
| 深圳沃利创意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磋商谈判审查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联系方式:020-393679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2、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电 话:020-87258495-202、20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九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