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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项目(GZSW21146GC4055 )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SW21146GC4055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华路177号1,853,1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工程):

工程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工程包括消防水池、泵房、门卫室的土建工程、消防喷淋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消防喷淋工程90区嘉良粤24420172018002111,853,16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睿、张睿、邓国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0%,100-500万元,费率0.7%。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工程):1.59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一期)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0030.0019.7989.7911
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6718.0020.0069.6722
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3312.0019.9162.24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