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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35-210Z2330932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1,8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广东全省法院建设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统计分析、诊断评估、督导、催办等功能。负责中基层院的诉服质效业务咨询、问题剖析、督导催办、推广培训。运营服务部分周期为一年,自系统正式上线之日起计算。系统建设周期为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运营服务周期为12个月,自系统正式上线之日起计算。软件开发、运营服务1,8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元建、梁智强、李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 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2.1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分平台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0024.009.4171.4111
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3.0019.509.3851.8822
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8.339.0010.0037.33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