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35-210Z2330832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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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香象工业园厂房3五层 | 3,616,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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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 电子卷宗扫描及配套服务 | 详见第二章 | 服务期:2年,如未满2年合同约定期限,案件卷宗过程化(即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利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扫描加工达到合同约定数量(即案件件数),合同自动终止。如满2年合同约定期限,未达到合同约定工作量,合同自动终止,但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详见第二章 | 3,616,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昊(采购人代表)、刘杰明、莫楚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 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3.5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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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1.00 | 30.00 | 8.16 | 89.16 | 1 | 1 |
广东万维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16.33 | 10.00 | 58.33 | 2 | 2 |
北京量子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17.33 | 8.12 | 53.45 | 3 | 3 |
广东邮政邮件快件服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报价文件式样和签署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