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F0121GZ09ZC32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北京广东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岭南路36号(北京广东大厦) | 2,07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 北京广东大厦四层办公场所租赁,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 具体见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 租赁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人民币2070000元/1年;人民币6210000元/3年; | 2,0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刚、张锐、杨傲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三年“的总价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5.244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
最终评审价格 | 推荐排名 |
|---|---|---|---|---|---|
| 北京广东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70,000.00元 | 2,070,000.00元 | 1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该项目服务要求为:1.选址:以岭南路为轴,东起岭南路东口海淀区实验小学,西至岭南路西口红绿灯,须配备停车场等相应设施。2.面积:租用面积700-750平方米(含700和750平方米)。3.标的物性质:商业(或办公)性质。4.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5.租赁时间:租赁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6.其他要求:6.1办公场地所在地要求距离广东省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组来访接待室相对较近,方便有效开展接访劝返工作。6.2办公场地要求为半开放、半封闭式办公环境,且符合机关办公及保密工作条件,面积约为700平方米,包括12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1间阅览室、1间可容纳50人的内部会议室(按三间房计算)和1间独立的公共洗手间;办公用房面积应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室内装修完好,网络布线合理、消防设施齐备,功能分区符合采购人内部办公需求,即租即用,确保采购人工作的安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6.3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提供部分可移动办公家具和符合广东省外差旅住宿标准的客房。6.4用水用电:提供正常电力(非临电)供应,保障计算机服务器机房稳定供电(双回路供电或发电机组),场地有电话线及网络线等弱电设备,治安监控系统完好。6.5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等权属证明。6.6须经消防验收合格,配备有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7.税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交接时间:须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租赁合同有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标的物交接手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联系方式:020-873870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56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