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PDIZB-2021-MM033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改造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江西星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金属产业创业园区经开西五路 | 354,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改造工程):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改造工程 | 对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实施气体消防改造工程 | 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本项目开始施工,并于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 李倩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54,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远劲(采购人代表)、陈海传、吴国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磋商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并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本项目为工程招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改造工程):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高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改造工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江西星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00 | 24.00 | 23.42 | 72.42 | 1 | 1 |
云浮市顺弘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北信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00 | 6.00 | 22.63 | 50.63 | 2 | 2 |
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0 | 14.00 | 30.00 | 48.00 | 3 | |
江西清华实业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在最终报价环节超时未应答,被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不通过磋商谈判审查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高州市人民法院
地 址:高州市高凉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0668-663509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茂名综合办公楼)6楼606室
联系方式:0668-391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颖,吴尚霖
电 话:0668-3918838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江西星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pdf
最终报价(江西星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