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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项目编号:1371-2541GDGH5190)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1371-2541GDGH5190

二、项目名称: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66号之三1216房3,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

服务类(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展览服务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按广东画院要求按广东画院要求按广东画院要求按广东画院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庆元、冯建福、刘宗贵、卓毓荣、潘云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的币种相同;(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收取。(4)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4001490907053002754;2.如果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成交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3.1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举办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2.8030.009.9792.7711
广州名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0028.009.9781.9722
广州市宝瀛堂展览策划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8014.0010.0069.80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画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画院路1号

联系方式:020-32439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33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林先生

电  话:020-37633362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