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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5-22 15:51:26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16688

预算金额:504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温海城

项目负责人:韦亨达

一、项目编号:0835-240Z23301221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07/2508房 5,030,792.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提供司法辅助服务 按照采购人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按照采购人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5,030,792.2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蒙庆全、钱方、覃达文、赖文华、章燕贞、邓国荣(采购人代表)、陈秋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中标服务费。例如某项目每年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共三年,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00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万元*3=20.85万元。(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回。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4.713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辅助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00 45.00 8.80 84.80 1 1
广东汇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57 27.00 10.00 63.57 2 2
广东珠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43 15.00 8.79 50.22 3 3
广州实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3.43 5.00 9.76 38.19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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