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馆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08-03 11:48:37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31299
预算金额:4000000.0000
采购品目: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黄秀英
项目负责人:龙海啸
一、项目编号:GPCGD223150FG125F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文化馆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文化馆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800,1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文化馆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税费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按总报价的6%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215,1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外请人员劳务费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须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5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住宿费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须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225,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餐饮费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须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15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车辆使用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须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15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收音设备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9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航拍机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12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语言翻译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6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资料搜集、整理、编辑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5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灯光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9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摄影、摄像(共5人)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63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项目执行管理费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服务提供方提交的内容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专家审核,服务提供方须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作出修改,最终版本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5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摄像机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服务提供方提供的设备须不低于《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的设备配置要求,并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57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专家论证、咨询和验收的相关费用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学术专员进行调研、访谈、采集等工作所产生费用由我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权监督我方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并有权组织本项目相关专家组进行论证、咨询和项目验收,专家论证、咨询和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40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后期编辑、配乐、合成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30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统筹制片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6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摄像助理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9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导演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本项目的导演、摄像、录音、后期等人员由服务提供方提供,名单须经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所有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记录工作内容的安全性。本项目综述片的内容构思、剧本创作、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工作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确认。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200,000.00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学术专员劳务费 | 本项目对列入“202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名单”的广州、珠海、梅州、江门、茂名、潮州、揭阳、广东粤剧院10位我省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调查搜集传承人相关的已有资料,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 由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传承人情况确定学术专员,每位传承人记录工作的学术专员不少于1人,负责传承人记录工程的学术工作,担任口述史访谈的采访人,承担口述文字稿的编辑、审校及文献片、综述片的文案审核、审片等工作。 | 在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完成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操作指南》 | 3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伟(采购人代表)、李惠玲、刘宗贵、黄黎明、孙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收费标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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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东省文化馆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 3.740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文化馆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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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40 | 40.00 | 9.47 | 86.87 | 1 | 1 |
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80 | 37.00 | 9.09 | 80.89 | 2 | 2 |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00 | 14.00 | 9.14 | 43.14 | 3 | |
广州涵象广告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2.00 | 3.00 | 10.00 | 25.0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文化馆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
联系方式:020-87690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791652/62791851/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62791652/62791851/6279166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8月0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新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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