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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03-14 19:22:52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4711

预算金额:36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刘朋

项目负责人:刘朋

一、项目编号:ZHPZ2022-029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吉柠路34号 结算费率:8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有关服务。2.严格按照甲方授权范围,从严约束服务工作内容。3.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乙方选派专业技术对口的、具有较高技术素养的人员,投入到该项目的服务工作之中。4.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它与该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妥善处理各方意见,把服务工作做得细致入微。5.按照“热情服务,认真严格”的指导思想,认真负责地做好该项服务的各项内容。讲究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文明礼貌。6.做好善后服务,保证服务项目善始善终。乙方所提供的物品、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或市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2022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 质量及验收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供货合同要求。验收时间:现场验收。验收方法: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对供应商每天配送的食材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同类所需食品。 3,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华军(采购人代表)、肖子深、李华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的按照肆仟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26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33 43.00 10.00 88.33 1 1
珠海市杰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00 45.00 9.67 85.67 2 2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67 33.00 9.37 73.04 3 3
食安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报价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2号

联系方式:0756-578878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6-2255677、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电  话:0756-2255677、2550023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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