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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合云庭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合云庭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22 14:44:10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0410

预算金额:1438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何承俊

项目负责人:周宇薇

一、项目编号:GDSY2023-CG6055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合云庭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云庭审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1,43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云庭审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融合云庭审租赁服务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融合云庭审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工期为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 融合云庭审租赁服务提供8个法庭超融合软件、16套中心端管理支撑硬件及音视频数据存储对接(对接我院音视频平台),8个法庭基础设备,提供本地+线上同步开庭、庭审笔录快速生成、法律法规随讲随查、卷宗材料随讲随翻,卷宗材料全文检索等功能的租赁服务 1,433,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马俊(采购人代表)、万恒、纪秀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以《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云庭审租赁服务项目 1.847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融云庭审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67 30.00 9.98 92.65 1 1
广东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67 14.00 10.00 48.67 2 2
东软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00 6.00 9.99 39.99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景路83号

联系方式:0756-2683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3-3房

联系方式:0756-8657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宇薇

电  话:0756-8657381

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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